国家决定停止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流通、使用
@@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督总局2008年1月9日发布公告,决定停止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流通、使用.
国家发展、甲胺磷、高毒农药、生产、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安全监督、农业部、农产品、国务院、流通、环保、公告、工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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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G40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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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甲胺磷、高毒农药、生产、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安全监督、农业部、农产品、国务院、流通、环保、公告、工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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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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