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文书(试行)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有关规定,经过反复讨论和研究,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等6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并决定自2007年4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
国家、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项目安全、告知书、文件资料、实施办法、内容要求、安全审查、意见书、通知书、试生产、申请书、文书、格式、编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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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7;R47
2007-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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