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4.01.009
国际商事快速仲裁规则的检视与完善——以仲裁裁决执行风险的诱因为视角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快速仲裁因其简便、高效、经济的优势,而在近年来获得广泛运用.但其采取的缩短时限、限制步骤、独任仲裁员、减免理由等程序简化方法,可能成为裁决执行风险的诱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2021年7月出台的《快速仲裁规则》,虽较好解决了以往快速仲裁实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仲裁机构裁量权之间的规制协调上仍有空白及不完备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快速仲裁中,应明确快速仲裁退出情形下的规则适用;为规避仲裁裁决执行风险,可对仲裁庭时限调整裁量权的未尽情形进行补充说明;除非当事人在最后一次陈述之前要求详细的仲裁裁决理由,仲裁庭在裁决中说明的理由原则上为简略理由,并运用简略裁决的具体形式作出相应裁决结果.
国际商事仲裁、快速仲裁程序、快速仲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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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国际法)
2024-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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