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4.01.006
《公司法》修订背景下公司机会规则的逆向排除建构——从有效抗辩事由的"司法路径"切入
公司机会规则于2005年从英美法移植而来,旨在防止公司内部人把影响公司利益的机会转归自己利用.本轮《公司法》修订新增"弘扬企业家精神"的立法目的条款,并将公司机会规则抬升至单独一条,表明立法者已意识到"允许作为企业家的内部人合理利用公司机会是激励冒险、尊重创新的具体手段".但由于忽视了域内外制度演进的差异、未厘清与大陆法系竞业禁止等固有概念的关系、条文设计片面维护公司利益而对有效抗辩事由表述寥寥,规则的整体价值无法彰显,司法适用面临窘境.依循"当然利用"与"豁免利用"的二阶进路,可识别出诉讼中的九项有效抗辩事由,并从增列义务主体、改进批准程序、明确披露行为三个维度辅以规则完善细节,逆向划定"利用公司机会"的边界,切实保护企业家权益.
公司机会规则、企业家精神、抗辩事由、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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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4-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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