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3275.2023.05.007

论数据集合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引用
公开、非独创性数据集合具有显著的商业价值,承载着经营者的竞争性权益.数据集合的法律保护存在权利赋予路径和行为规制路径两种模式,基于数据集合法律保护实践和平衡数据保护与利用的需要,我国目前宜选择行为规制路径,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数据集合进行保护.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条款"的适用出现失灵,"一般条款"的适用具有不确定性,《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时应增设数据集合保护条款.针对这一专门条款进行设计,一方面要明确数据集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另一方面要以"适用除外"的方式划定数据集合法律保护的限度.

数据集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竞争性权益、商业道德

38

D922.29(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

2023-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57-6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95-3275

41-1420/Z

38

2023,38(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