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3.04.015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控辩失衡的反思与规则重构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自上而下的司法制度改革,对原有的司法结构产生重大冲击,控辩沟通模式与控审职权的协调成为制度运行核心.但在该制度运行中,存在着诉讼构造异化、控辩两方结构失衡的问题,偏离了控辩平等沟通的立法设想和制度规制,需要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导向层面下,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中事实定性、量刑沟通等层面进行规则重构.在检察院主导下,法院部分定罪权前移,法官应当在坚持证据裁判规则基础上进行独立判断,从而保障制度的价值预设得以最大程度的实现.
认罪认罚从宽、平等沟通、控辩失衡、规则重构
38
D925.2(中国法律)
2023-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3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