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3.02.015
《尚书》所见的西周初期的司法建构
士、准人、准夫、正、司寇是西周初期司法官的称谓,反映了司法审判追求公平、公正,敬畏天道的价值理念.司法官应具有良善、理性的品格特质,司法官职业有一定的稳定性,非有违反法律和教化情形者不得离职.司法官在裁判案件时要做到公平、中正,不唯上、只唯中,且周王及其子孙均不得干预司法官裁决权的行使.对待刑事案件的态度上哀矜勿喜,在定罪量刑和刑罚执行时秉持仁善、宽严相济、义刑义杀的刑事政策.在案件事实查证方面,秉持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真实原则.
《尚书》、西周、慎刑、仁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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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92(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2023-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4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