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3.02.010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域外适用的制度镜鉴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通过扩张其管辖权获得了广泛的域外效力.其全球腐败治理的初衷具备合理性,也直接推动了全球范围内企业合规制度的发展,但是其对国内管制放松与域外管辖扩张的矛盾引发诸多批判,在晚近的中美贸易争端中也成为美国政府基于长臂管辖制裁、威胁中国企业海外运营的重要手段.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建设,这要求我们加快构建中国法的域外适用体系,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因此,我国不仅需要以企业合规建设和阻断法为主的直接应对方式,还需构建相应的中国法域外适用制度这一间接应对方式.在构建我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律体系中,应秉持开放性与谦抑性结合的涉外法治发展的价值取向,在立法上赋予我国法律一定的域外效力,在执法上加强执法机构的协调并采取鼓励举报人的制度,在司法上注重和解程序的建设.
反海外腐败法、域外适用、管辖权、涉外法治
38
D997(国际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202
2023-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9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