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2.05.013
刑事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中国法检视与重塑
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适用争议,也引发了理论界的关注与探讨.要理解与认识禁止不利变更原则,须通过不同理论争议及立法例全面把握其适用前提、适用范围、适用核心及适用例外.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不能等同于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立法尚未对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予以明确的定位,理论界未形成系统、统一的认识,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检察官为被告人利益上诉时处理不一、在重审及再审程序中适用被架空以及"不利益"判断标准不明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在我国为禁止不利变更原则正名,在立法中明确其基本内涵,相关司法制度予以必要的回应,在中国法语境下对禁止不利变更原则进行全面重塑.
禁止不利变更、不利益、上诉不加刑
37
D926(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BFX092
2022-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26-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