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3275.2022.03.014

瑕疵电子数据的合理适用及其限度

引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电子数据不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电子数据规定》转而建立了瑕疵电子数据治愈规则.从规范结构来看,瑕疵电子数据治愈规则已经具备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本内容.但从司法实践而言,电子数据瑕疵的治愈方法,无论是进行补正还是作出合理解释,均落实为对真实性的保障.以功能论的角度视之,瑕疵电子数据治愈规则表面上是合法性审查,实质上属真实性审查,瑕疵电子数据的合法性审查存在强度过轻、内容过窄之弊病.基于电子数据的调查技术性、权利侵犯性特征,我国应限制瑕疵电子数据的过度合法化,将违法程度较重的瑕疵电子数据予以强制性排除,从而实现对电子数据调查程序的应有控制.

电子数据、合法性、瑕疵电子数据治愈、补正、作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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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FX053

2022-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3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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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95-3275

41-142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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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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