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1.06.015
输配电网契约式监管制度研究
输配电环节的竞争性转型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引发输配电网监管市场化转型的基本问题.实现输配电网市场化转型的决定性因素是建构高绩效的输配电监管制度.在位者负担理论表明,自然垄断行业在竞争性转型中的制度设计应权衡各方利益,共享制度创新红利.输配电网监管制度设计应以平衡各方利益为前提,以政企双方共同参与为基础,订立监管契约确认政企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建立契约式监管特许经营制度与价格规制制度,合理划定双方的行为边界与权利义务,实现双方共治共享,从整体上提升电力监管效率.
输配电网监管;契约式监管;激励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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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ZDB179
2021-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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