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1.05.014
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编撰研究
目前,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中存在标题的指导性作用不大,关键词的关键性不够强,要旨提炼不够精,基本案情表达不够准,检察履职过程体现不足等情形.为完善上述情况,在实质内容方面,必须坚定编撰目标、把准编撰定位、坚守编撰原则、严格入选标准、强化论证说理、注重自身检察职能的发挥.在形式体例结构方面,应充分展现标题中的案例特性、找准关键词、精确基本案情陈述、充分展示诉讼过程中的检察职能、精准提炼要旨.通过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的实质内容质量和完善形式体例结构,编撰出优质的指导性案例,为统一司法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行为、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开展以案释法等方面发挥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的指导作用.
指导性案例;检察机关;编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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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中国法律)
本文是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项目"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编撰研究"的最终研究成果
2021-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3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