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1.05.008
国际民事司法合作视野下外国禁诉令之应对
禁诉令作为源于衡平法的救济措施,在协调解决国际平行诉讼和规制恶意的策略性诉讼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鉴于禁诉令具有干涉外国司法主权及违反国际礼让原则的可能,各国法院对禁诉令的签发,往往持审慎立场.在强化国际民事司法合作的背景下,以欧盟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为代表的国际组织所建立的相关多边机制,对禁诉令持否定态度.这既表明禁诉令与多边国际民事司法合作所追求的法律确定性目标不符,也印证一国拒绝承认外国禁诉令在本国领域内的效力并不违反国际法.为保障我国法院司法管辖权的行使及当事人合法的民商事权益,我国应采取相应的应对举措,以便有效反制外国禁诉令.
禁诉令;国际平行诉讼;国际礼让;国际民事司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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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7.3(国际法)
2021-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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