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1.02.012
法定公司组织机构规范研究
《公司法》设计了股东(大)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经理、监事会(组织机构监事)等核心公司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秘书、清算组织等补强公司组织机构两种类型法定公司组织机构.根据公司组织机构理论上的五种分类法,核心公司组织机构、补强公司组织机构各有其自身的属性和地位.与此相适应,股东(大)会国家法需要从属性和地位两个方面改进、董事会国家法从地位方面改进、建议取消法定代表人国家法设计、国家法延长监事任期.
公司法、公司、法定公司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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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2(中国法律)
2021-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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