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0.04.009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合理适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黑恶势力犯罪中的适用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有利于从内部分化瓦解犯罪组织,缓解司法实践中黑恶势力认定混乱等问题.“认罪”应借鉴中间切入式的侦查思路,根据犯罪分子在犯罪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适用不同的标准.“认罚”应将犯罪分子是否有供述组织成员作为衡量其悔罪性的一种考虑因素,从而达到挖掘组织其他犯罪与背后“保护伞”的目的.自愿性审查不仅应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还应注意是否存在替包顶罪的虚假认罪认罚.程序从简方面,应审慎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审理时以简易程序为主,速裁程序为辅.实体从宽方面,认罪认罚属于影响预防刑的情节,无论被追诉者罪行如何,原则上都应予以从宽.
认罪认罚从宽、黑恶势力、犯罪预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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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本文是2019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网络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研究”;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资助项目“我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其对策研究”
2020-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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