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0.03.012
“执破衔接”实施的困境反思与制度改进——以破产启动职权主义为视角
为解决执行难的司法困境,我国推出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简称“执破衔接”或“执转破”).“执破衔接”制度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当事人启动破产程序的积极性不足、启动手段单一、适用难度较高等困境.法院依职权启动破产程序作为“执破衔接”制度的改进方向,具有相应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我国应当积极探索破产程序启动的职权主义立法,现阶段可考虑构建以当事人申请为主、法院依职权为辅的破产启动模式,从而完善“执破衔接”制度.
执行、破产、执破衔接、职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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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9(中国法律)
本文是2018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激发企业活力的法治保障机制研究”;2016年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问题研究”;2016年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依法治省视域下深化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法律监管研究”
202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