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0.03.002
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下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优化路径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相结合,形成集中、统一、高效反腐败机制的有效举措.由于纪委和监委监督的对象、依据、调查程序有很大差异,在两机关合署办公实际运行过程中会出现纪委监委一体化,导致纪强监弱,受理案件的范围不清晰、职能界限混糅,并行办案、程序混合等问题.政党法治可以为处理纪委监委的关系提供理论支撑.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良性运作需要从优化党政关系、促进党纪与国法融合,进行内部分工、实施分类受理,明确纪法界限、用好两把“尺子”等方面推进实质性改革,实现其法治化转型.
合署办公、政党法治、行为边界、内部分工
35
D921(中国法律)
本文是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研究”项目编号:2018WTSCX210
202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