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0.01.007
纳税担保的双阶判定与法治化改造
对纳税担保相关司法案例实证分析后,发现纳税担保制度存在一系列弊端.促导纳税(担保)人、税务机关、法院相互博弈,与税收法治背道而驰的制度根因,多在于纳税担保理论纷争背景下,实体与程序规则的长期滞后.为此,借鉴德国法在行政合同定性上的双阶理论,以纳税担保合同为中心,将合同析分为担保成立与发展消亡两大阶段,解构不同阶段的担保合同定性,进而探究各阶段的完善路径.纳税担保合同订立方面,强化程序控权、丰富担保类型;纳税担保合同履行方面,明确、完善担保变更与强制执行规则;纳税担保合同争议解决方面,积极探索反向行政诉讼、税务仲裁等新模式,借鉴民诉规则,相应调整行政诉讼.
纳税担保、双阶理论、公法关系、私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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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法学各部门)
本文是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项目“税法建制原则的立体化构造”项目编号:17FFX006
2020-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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