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9.06.017
论我国刑事二审审判期限制度之完善
经过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我国刑事二审审判期限制度取得了重大进步,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审限紧张等问题得到纾解,但进一步改进的空间仍然存在.就二审整体审判期限而言,应在差别化、封闭性、科学性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对于检察机关阅卷期限,应在一个月基础上,允许调取新证据的案件进一步延长半个月.发回重审制度因其与二审审限以及其他诉讼期限均有关联,应当采取措施严防其滥用,具体包括取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重审、规范基于程序违法的发回重审、严格裁判文书说理制度等.
二审、审判期限、阅卷、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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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力建设研究”TJFXQN17-003
2019-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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