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9.06.008
论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的澳门范式——以填海造地为例
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是《宪法》和基本法所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核心内容.中央对特别行政区授权并行使监督权是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结合的传统模式.中央与特区在澳门填海造地中的宪制角色进一步拓展了二者结合的可能,形成了中央的多样授权与特区主动构建维护中央管治权的结合新范式.这种新范式具有《宪法》和《澳门基本法》的法理依据,也是特别行政区制度发展的应有之义.
中央、澳门特区、授权、有机结合、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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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9(中国法律)
全国港澳研究会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特别委托项目“澳门土地空间开拓的法律问题研究”HKM-1804-G;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青年项目“维护中央对港澳全面管治权和保障港澳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的理论和实施机制研究”GD18YTQ01
2019-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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