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9.06.003
“一国两制”实践的回顾与前瞻
“一国两制”作为我国一项制度化了的基本政策方针,其本质上所体现的是一种现代国家的宪治精神,基本法秩序下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主要是以“法律关系”而非“实力关系”的形式展现.在践行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过程中应准确把握“高度自治”的规范内涵,明确其底线和原则,并坚持以宪制逻辑和法治思维来分析处理“两制”间的内部张力问题.着眼于“一国两制”自身的良性发展,以跨越“五十年不变”的融合发展之道来审视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前途问题,将能进一步促进“两制”的和谐依存、共同发展.
“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港澳与内地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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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9(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2018年度青年项目“增强港澳同胞国民身份认同的实施机制研究”18CZZ039;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教育部2016年度联合委托项目“基本法框架下香港特区防卫型民主制度构建问题研究”JBF201612
2019-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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