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9.05.008
共享经济模式下网约车平台与司机法律关系的辨析与认定
厘清平台和司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认定网约车侵权责任的逻辑前提.在界定该法律关系性质时,理论和实务界现有的劳动、居间、雇佣、挂靠以及委托五种理论均不能自圆其说.共享经济改写了以往社会的商业模式、组织结构与经济规则,对法律理念、法律结构和法律技术提出了空前挑战.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应在积极回应共享经济挑战的基础上进行重构:二者应属于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外连带、对内按份的经营合作关系.
共享经济、网约车、网约车平台、平台和司机法律关系、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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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7(中国法律)
2019-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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