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9.04.011
新型市场下反垄断法的适用困境与破解
传统市场下制定的反垄断法适用于新型市场时将遭遇能否适用抑或限制适用以及现行反垄断分析工具是否有效等困境,反垄断法具有适用于新型市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认定市场主体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是判断反垄断法适用于改革类新型市场的关键要件,需要通过制定反垄断指南来破解反垄断法与行业法的协调适用与重复适用难题.互联网新型市场下需要利用双边市场理论,分析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与产品特征以及竞争状况等因素来破解界定相关市场之难题,考量互联网市场的锁定效应、技术创新、用户数量、数据保有量、用户依赖、市场进入障碍等因素破解平台企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难题.改进平台营业额、市场份额的计算方法与审查程序,注重评估市场竞争状况以及对消费者利益、技术创新的影响,审慎控制互联网新型市场中的经营者集中行为等是新型市场下反垄断法适用困境之破解路径.
新型市场、反垄断法、经营者、重复适用、创新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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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94(法学各部门)
2018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买方势力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2018BFX005;2016年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双边市场中反垄断法适用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6-ZC-117
2019-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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