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9.04.006
我国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实践检视与重构进路——基于五十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环评审批行为对环评通过和项目实施至关重要,也直接影响着环评制度的实效和功能发挥.囿于科学不确定性和科技专业性,环评审批因其自由裁量权的扩张而衍生了诸多问题.基于司法自制基础的环评审批司法审查旨在对这一问题进行回应,但亦面临着一系列难题.通过对五十份裁判文书的样本分析发现,法院在审查原告主体资格时过于严格,对环评审批的程序问题局限于形式审查,对环评审批所涉的实质问题审查通常选择退让等.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重构应当厘定司法审查的原告主体资格;建立环评及审批全流程的链式程序审查模式,以程序理性的确立保障司法审查的实效;变革适用司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充分性实质审查方式,以专家辅助人的引入发挥司法审查的监督功能.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程序审查、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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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中国法律)
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美丽重庆建设的风险规制与多元共治法律规范进路研究”20171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环境治理的多元共治制度体系研究”2017CDJSK08XK0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新时代重大法治问题研究”2019CDSKXYFX0040
2019-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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