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8.05.017
论中央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离与回归——以英国中央银行法制变迁为进路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以英格兰银行为代表开启的中央银行去监管化法制改革,其主要理由在于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之间存在冲突,以及由中央银行实施金融监管可能造成道德风险.改革后英格兰银行的实践表明,中央银行去监管化并未解决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冲突问题,而道德风险问题又无须通过中央银行去监管化解决,改革预期目的未能实现.此外,中央银行去监管化造成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在协调上的严重问题,以致对2007年肇始的金融危机处置失措,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履职均陷入困境.危机后,英国调整中央银行立法重新赋予英格兰银行金融监管职能,成效显著.英国中央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又回归的教训与经验,为中国当下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镜鉴以及富有启发意义的解释视角.
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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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81(法学各部门)
201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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