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3275.2018.03.005

论意思表示理论的应然面向——基于对意思表示构成要件理论的反思及批判

引用
意思表示理论被誉为私法理论之“皇冠上的明珠”,但是,对于意思表示构成要件及其主观要件的构成之研究,常陷入探究真意的误区;意思表示理论在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对瑕疵事项的规定,是通过对外界干扰因素的排除从而保障意思的自由,并非是从正面探寻意思内容的真实性,这符合意思表示理论维护主体意思自治之目的,也符合法律并非正面保障权利而是反向排除权利干扰之因素的基本思路;英美法系司法实践中的“不当影响”排除制度也与大陆法系之重视瑕疵意思表示制度(忽视构成要件理论)之实践相契合.

意思表示构成、瑕疵、不当影响

33

D925.1(中国法律)

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课题后期资助项目“论行政法上的意思表示”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CLS2016 HQZZ05

2018-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38-4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95-3275

41-1420/Z

33

2018,33(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