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商法化背景下遗产管理制度构建的价值选择
伴随现代社会与法制的发展,民法商法化的趋势日益凸显.作为对现实的回应,已通过的《民法总则》已充分体现了民法与商法的融合,民法商法化主要表现为民法对商法内容、原则或规则的吸收与借鉴.包括遗产管理制度在内的婚姻家庭法对人本的关注和思考与商事法律制度的内涵有着深刻差异,其中对遗产管理制度构建的争议更加充分展现了民法制度与商法理念的碰撞.遗产管理与企业清算本质迥异,商事企业清算不能替代遗产管理制度,应当在回归民法本质价值的基础上,适度借鉴信托思维.
民法商化、企业清算、法律价值、信托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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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2017-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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