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行为的可诉性探析
消防救援是公安消防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一项法定职责.消防救援行为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有关受案范围的规定,是可诉的行政行为.在诉讼中,对程序性和实体性问题应作两方面的界定:对于程序性问题应当允许其通过司法进行审查,而对实体性问题则更多的涉及公安消防机构的自由裁量,法院应当予以尊重.
消防救援行为、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
32
D912.1(法学各部门)
2017-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7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