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3275.2016.06.002

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名单的法律性质厘定——基于14个省级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分析

引用
为了治理食品安全,食品监管机关采取发布重点监管名单措施.但是各地对于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范围、条件、监管措施等都有差异,导致学者对于该种活动在行政法学理论中定性有诸多不同的观点.基于对于规范文本的分析,结合监管机关所采取的监管措施,将公布重点监管名单定性为行政机关的一种监管措施,是一种主动信息公开行为.为了使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成为有效的治理措施,必须在全国范围制定统一的规范,在适用范围、情形、程序等方面都必须做统一的规定.

重点监管名单、监管措施、信息公开、黑名单、事实行为

31

D912.1(法学各部门)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法视野中的风险警示研究”阶段性成果15CFX019;也是上海市“晨光计划”“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研究”12CG70;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2013年度

2017-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1-2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95-3275

41-1420/Z

31

2016,31(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