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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3275.2016.05.011

毒品犯罪死刑废除论

引用
我国在立法上对毒品犯罪规定了死刑,实践中对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居高不下,但严厉惩治并未有效遏制毒品犯罪持续多发的蔓延态势.就其本质而言,毒品犯罪是一种经济性的非暴力犯罪,并不直接侵害人的生命健康,因而并不是最严重的犯罪,对毒品犯罪规定和适用死刑缺乏正当性根据,应当予以废除.考虑到来自观念层面和现实层面的障碍,应采用立法与司法共同推进的毒品犯罪死刑废除模式,即毒品犯罪死刑的最终废除通过立法修改的方式进行,在立法未正式废除死刑之前,先由司法机关停止适用死刑,为立法上最终废除死刑做准备.同时,在毒品犯罪死刑废除后建构起完善的配套制度,从而实现对毒品犯罪的科学治理.

毒品犯罪、非暴力犯罪、经济犯罪、死刑废除

D924.36(中国法律)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创新团队”研究成果;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2016-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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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95-3275

41-1420/Z

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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