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3275.2015.06.009

我国的跨境证券持有体制:现状·问题·建言

引用
国际证券市场的无纸化为资本交易带来深刻变革的同时,也对资本法律体系建构提出挑战.我国证券持有体制以直接持有为主,仅在QFII、境外持有B股、国债回购中涉及间接持有体制,这与国际金融主流背景相逆.通过反思与释义我国现行《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不难发现CSD职能定位、客户资金风险防范、投资者保护基金运作等亟待重估.在2015年《证券法》修订的趋势下,有必要通过引入间接持有体制来弥补法律文本与实践的脱节问题,避免人为割裂CSD与投资者直接的法律联系,明晰证券登记结算环节的法律关系性质并确定CSD责任承担.

间接持有制、证券法、中央证券存管机构、中央对手方、投资者保护基金

30

D923.9(中国法律)

中国法学会201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大课题"国家豁免问题新发展和中国的选择"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CLS2012A10

2015-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1-7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95-3275

41-1420/Z

30

2015,30(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