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5.05.001
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法与治理具有深刻的历史渊源,在中国经历了“以法治国”、更化善治、正法治化、“以八灋治官府”的演进;在西方,历经良法之治与城邦美德伦理的治理、等级化教会法与宗教治理、自由主义法治与治理观、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法治与对抗式治理模式及后现代“治理术”的变迁,呈现出对于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路径依赖”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治理道路的形成以马克思主义的法与治理理论为指导,历经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制理论与治理基础、社会主义法制理论与治理、法与政党治理理论、依法治国与和谐治理理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阶段,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理论体系.正确处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治理权、治理规则体系、治理价值体系、治理方法体系、治理运行体系、治理指标体系及治理能力的关系,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实现法治现代化、治理现代化向人的现代化的回归.
法治、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国家治理现代化
30
D923.9(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治理与人权保障”的阶段性成果14JJD820023
2015-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