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4.05.007
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若干法律问题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机制自2001年建立以来,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有权机关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其实施的法规政策,也尝试建立了许多实施机制及措施.但是,法规政策的频繁出台,使得“两法衔接”机制陷入泥沼与混乱之中.如不对此进行修补,“两法衔接”机制极易异化为侵害公民权利的工具.
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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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14(中国法律)
中国法学会重大项目“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法律机制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CLS2012 A01
2014-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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