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3.06.012
论联合国公共采购示范法中的社会经济政策优先制度
为了应对示范对象和适用范围上的拓展,新版联合国公共采购示范法设置和完善了社会经济政策优先制度,作为在通用性和灵活性之间的缓冲机制.鉴于社会经济政策概念的相对不确定性,它倾向于采取一种封闭式的立法方法,将社会经济政策的解释权委之于立法者而不是执法者手中,并在其实施中设置了透明度、定期评估等要求,以防止它在实践中被滥用,损及示范法所积极追求的目标.作为一个公共采购立法尚不完备的国家,我国对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度设计存在着缺少程序支撑、回应性较弱等不足,对新版示范法中的社会经济政策优先制度加强研究和借鉴非常必要.
社会经济政策优先、公共采购、示范法
28
D990(国际法)
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育苗工程项目“珠三角企业参与联合国采购贸易促进平台的建构:以广交会为参照”的阶段性成果WYM10056
2013-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