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3.06.002
法律文化:显型、隐型及结构析论
结构主义解放了语言与思想之间的混沌关系,在各个学科中引发了理论革命.受此理论指导,克鲁克洪认为文化存在显型与隐型的结构关系,弗里德曼进一步将法律文化结构分解为内部法律文化与外部法律文化.法律制度的结构与法律文化的结构,应该分属不同的理论论域;法律文化的结构从其理论预设出发,应当具备三重理论特征,分别解决符号意义、符号框架、型塑与限定行为三方面问题;法律文化具有表层结构、中层结构与深层结构.
法律文化、结构、显型文化、文化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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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2013-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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