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2.03.019
论转化型抢劫罪前提条件的范围
关于转化型抢劫罪前提条件的范围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认为转化型抢劫罪成立的范围仅限于侵犯财产罪;另一种则认为还应包括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有法条关系的犯罪;再一种认为,仅有部分侵犯了财产法益的特殊犯罪才能转化为抢劫罪.本文对以上各观点进行了评价,立足于体系解释的原理,主张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型抢劫罪的范围应特指盗窃罪(第二百六十四条)、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抢夺罪(第二百六十七条).
转化型抢劫罪、法条竞合、体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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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2012-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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