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3275.2012.01.010

辩护律师介入刑事审判后程序的法理思考

引用
以法院庭审为界限,庭审之前的准备程序称为刑事审判前程序,庭审之后的程序,称为刑事审判后程序.这样划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对辩护律师开庭前后的诉讼活动进行区分.应将辩护律师在休庭后择日宣判、一审判决送达后到上诉程序启动前以及死刑复核等阶段的诉讼活动纳入到刑事审判后程序中,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探究这一程序中辩护律师介入的立法缺陷、具体路径以及实践操作等层面的问题.

刑事审判后程序、辩护律师、职能定位、权利延伸

27

D916(法学各部门)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社会矛盾综合调控机制中律师服务问题研究"2011B050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1-10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95-3275

41-1291/D

27

2012,27(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