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2.01.008
特殊侵权行为中受害人过错制度的适用研究——以《侵权责任法》第六章到第十章为中心
侵权责任法上的受害人过错制度分为受害人责任、过失相抵责任和比较责任三类.《侵权责任法》在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对受害人过错制度作出了一般性的规定,特殊侵权行为部分对受害人过错制度的规定则分为明确规定、适用特别法规定和无特别规定三种情况.《侵权责任法》第六章到第十章的受害人过错制度的适用具有特殊性.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按照危险程度可以分为极端危险责任、极度危险责任和高度危险责任三类,可以准用于醉酒驾驶和环境污染责任.
受害人过错、特殊侵权行为、危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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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7(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我国侵权法上公平责任适用研究"的中期成果项日11CFX037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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