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2.01.004
大学章程的框架体系、治理结构、制度要素与生成机制—基于十所高校章程的文本比较
大学章程通常应当包含序言、总则、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办学活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教职员工、学生和校友、经费资产与财务管理、举办者与学校的关系以及学校的权利义务、外部关系、学校标志,以及附则等内容,由此形成大学章程的框架体系.大学章程确立大学的治理结构,包括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涉及学校党委(党委会、纪委)、学校行政(校长)、学术机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教授/教职员工(教授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学校与教学科研单位的“校一院(系)”两级或“校-学部-院(系)三级关系.与大学治理基本格局相匹配,大学内部的治理制度主要包括:大学法人制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授治学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学院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等等.大学制定章程并依章治校是当前大学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大课题,明确大学立章体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阶段大学章程理想的生成机制可以设想为:学校专门成立章程起草委员会,形成学校章程草案,面向师生员工公布草案征集意见,党委会或者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等对章程进行审议和审定,校长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大学章程、框架体系、治理结构、大学制度、章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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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991(巴黎公社(1871年))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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