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9.05.020
重刑下的拷问——以社会防卫为视角看待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重刑"之策
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了修改,本文拟从社会防卫角度理性看待此修刑之举,提出增设"拒不申报财产罪",修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名罪状和行贿罪个罪处罚条款的立法建言,以期修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无奈的法理尴尬,在司法实践中达到应有之效.
社会防卫、重刑之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拒不中报财产、拒不说明财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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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2009-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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