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9.01.024
担保物权的物权属性解读——与孟勤国教授商榷
判断担保物权属不属于物权,关键在于考察担保物权人能否对物进行直接支配.从国外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动向和我国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来看,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支配范围、支配能力有逐渐扩张的趋势,特定情况下会对抵押物的实体进行全面的、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就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价值的法律上的支配而言,在抵押权实现之前,即使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抵押权人仍然没有丧失对抵押物价值的直接支配,而在抵押权的实现过程中,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价值的直接支配性表现得更为明显.担保物权具备了物权的核心法律特征.将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无不妥之处.
物权法、体系结构、担保物权、权利属性、直接支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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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中国法律)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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