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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3275.2008.06.030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不入罪之刑法谦抑缘由

引用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是导致新生儿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的主要原因,其是否入罪是一个颇具时代意义而又极其敏感的问题,应该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但社会问题当由社会政策调控,基于刑法谦抑考虑,立足于刑罚效益与人性,刑法并不能因此贸然介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不入罪是立法者权衡利弊后明智的选择.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刑法谦抑、刑罚效益、人性、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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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13(中国法律)

2008-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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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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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29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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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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