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8.06.009
略论修宪程序的违反:印度之经验
修宪权的限制乃是一个重要的宪法学理论问题,然而长期以来修宪权的限制的探讨仍然限于修宪机关的自我克制上,而且主要是围绕着实体问题展开,甚少关注司法机关对于修宪权行使的控制,尤其是修宪程序上的控制.应该明确:修宪权的行使可能违反修宪程序,宪法上的修宪程序规定具有强制性,故而,在一定情形下应当使宪法之修正归于无效.
修宪程序、印度宪法、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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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8(法的理论(法学))
作者特别感谢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印度西孟加拉邦国立法科大学M.P.Singh教授的指导.同时并感谢国家留学基金委,若无"200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金出[2007]3020的资助,作者亦不可能完成该论文
2008-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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