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8.02.025
我国《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制度评析
<物权法>规定的预告登记制度对于规范不动产交易市场秩序、弥补物权变动公示要件主义的缺陷具有重大意义,在内容上也规定得相对完整.但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还有待扩大,发生途径有待拓宽,预告登记效力的规定有待进一步科学化,并有待增加预告登记向本登记的推进程序.
物权法、预告登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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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F29
2008-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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