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8.01.030
中外环境立法目的之比较
随着环境危机的加剧,环境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任何法律的制定都是基于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现实需要,这必然要求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要反映其特定的立法目的.环境法的目的是立法者所要达到的境地或所要得到的结果,是对环境法所要追求的价值最直接最明确的表述.移植和借鉴先进国家的环境立法目的理念对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环境法的目的应该既强调经济发展的立法初衷,又要注重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较为客观合理地反映环境法的理念.
环境立法、目的、合理性、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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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中国法律)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2006SK156
2008-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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