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8.01.009
论商法的独立性
中国商法是完全独立于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行政法等其他部门法,而仅相对地独立于民法的部门法.而且,在探讨商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上,不宜轻言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因此,在立法中商法应当具有其独立的地位和体系.
中国、商法、独立性
23
D923.99(中国法律)
2008-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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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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