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7.02.029
日本的规制改革与反垄断法·竞争政策
日本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在运输、金融、电气通信、能源等规制产业领域里开始了推进规制改革.以前,按产业、行业而形成的纵向式规制体系早已根深蒂固,而且形成了被细分化的分管结构.与打破这种分管结构一起,在构筑市场准入以及横向性规制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种规制改革,就是以引进竞争、促进竞争来形成效率的最大化为目的,与反垄断法、竞争政策的目的同出一辙.由于规制体系的革新,就连以前反垄断法的规定所不能及的规制产业,也可适用竞争法(反垄断法),现已形成新的规制政策和竞争政策并存的过渡时期.在这一过渡期中,规制法、政策与竞争法、政策的关系已从对立发展到协动的时代,在具体的协动上正按行业进行着探索.
反垄断法、竞争法、规制改革、竞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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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82;D313(中国法律)
2007-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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