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6.05.020
我国事实婚姻问题的婚姻法规制
我国历次婚姻法均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实践中,非依婚姻登记而成立的婚姻普遍存在,并不断引发纠纷.法律的空白和司法解释的不确定性,使事实婚姻问题难以得到合理解决,难以为当事人提供适度的人文关怀,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发展.我国婚姻法应该首先改革我国的结婚形式要件,缩小事实婚姻的范围.其次将欠缺婚姻成立形式要件的事实婚姻明确定性为无效婚姻,用无效婚姻制度平衡各项法益.
事实婚姻、结婚程序、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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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9(中国法律)
200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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