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行政法的终结与后现代行政法的来临——后现代行政法精神之论析
与其说现代行政法是在历史断代的基础上对行政法的一个称谓,还不如说它本身就是对行政法时代精神的揭示.然而,现代行政法的精神已经不能与当今法治进程以及时代变奏相同步,各个方面的情况都刻画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称之为现代行政法的时代已经终结,而新的行政法时代已经来临,这个新的行政法时代就是后现代行政法时代.后现代行政法是对现代行政法的否定,它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社会及其他方面的基础,如技术基础、物质基础、文化基础、政治基础等.人本属性、私权属性、民治属性、科学属性、创新属性等构成了它的精神实质,而渊源的多元性、参数的技术性、关系的对等性、调控方式的数字性、规制程度的自律性等是其最基本的法律形式.
现代行政法、后现代行政法、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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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200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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