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5.04.026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的失范及其法律规制的反思与完善
在实践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存在较多的失范现象,从现实和法理的角度把握这一问题,并对其进行切实有效的法律规制,以避免对相对人的利益造成侵害,是我国行政法治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目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失范的法律规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应在反思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完善的路径.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失范、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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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200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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